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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点击数:1549 发布时间:2025-04-21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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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法包含普通招考、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三种,考核方法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考试报名方法分为按专业考试报名和按导师(组)考试报名两种,考试报名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1、考试报名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法考试报名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共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1、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5年入学前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职员。

  4.考生的科研需要:

  (1)考试报名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考试报名各类专项计划与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除外,下同),原则上近三年(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下同)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考试报名学科专业有关或相近研究范围的论文,且须被SSCI、CSSCI、AHCI、SCI或EI网站收录。

  (2)考试报名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年龄超越35周岁(1989年1月1近日出生)考生,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下同)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就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考试报名学科专业有关或相近)。

  (3)硕士提前毕业且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考试报名的,须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

  5.身体和心理健康情况符合我校规定。

  6.提供至少两名所考试报名学科专业范围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建议。

  7.在校博士研究生考试报名需征得所在学校赞同,并在录取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8.符合考试报名学院提出的其它需要。

  (二)以直接攻博方法考试报名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需要。

  2.考生应为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考试报名专业为理工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4.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良,专业排名排名前列,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备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革新意识,本科期间曾从事过科技活动,表现突出。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1、CET-6≥440或IELTS≥6.0或托福≥85。

  (三)以硕博连读方法考试报名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需要。

  2.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小学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在硕士阶段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或获得高水平学术成就。

  4.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出色。

  5.外国语水平符合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免试条件(详见第三(一)项:“以普通招考方法考试报名博士生考核安排”),或通过学校单独组织的硕博连读外国语水平考核。

  (四)考试报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需要。

  2.已获硕士学位。

  3.考试报名职员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且截至报名之日已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需要与外贸原单位签订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到外贸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年龄低于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将来出生,下同)。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就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6.考试报名类别为定向就业。

  (五)考试报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需要。

  2.已获硕士学位。

  3.考试报名职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且截至报名之日已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4.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年龄低于45周岁。

  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7.考试报名类别为定向就业。

  (六)考试报名教育博士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需要。

  2.已获硕士学位。

  3.招收具备相当收获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有关学校的管理职员。招生对象不含民营教育机构及教育行政机关员工。

  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范围招收各级各类学校管理职员,不招收具备教师身份和职称的高校"双肩挑"管理职员;

  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范围招收中小学教师(含婴幼儿园),或在省市区县教研机构从事中小学教学研究的教研员,不招收科研机构的研究职员与上述范围以外的职员;

  学生进步与教育专业范围招收从事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含婴幼儿园),与其他种类学校专职辅导员,或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中心等部门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生涯进步与就业指导等工作的专业职员。不招收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及上述职员范围以外的职员。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范围招收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

  4.截至2025年9月1日具备5年以上教育及有关范围全职工作历程。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网站收录期刊)论文。

  6.考试报名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考试报名美术与书法博士的基本条件

  考生在符合普通招考博士考试报名条件的基础上,须拥有下列条件之1、

  1.作品曾入选过省级以上(含省级)美术展览。

  2.在省级以上展馆举办过个人作品展览。

  3.具备副高级职称。

  (八)考试报名戏剧与影视博士、音乐博士的基本条件

  与普通招考博士考试报名条件一致。

  (九)考试报名“学校进步计划”博士生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需要。

  2.考试报名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1、

  (1)我校符合硕博连读考试报名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小学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革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年龄低于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将来出生)。

  3.外国语水平符合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免试条件,详见第三(一)项:“以普通招考方法考试报名博士生考核安排”。

  4.考试报名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5.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所报专业有关或相近研究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其他与考试报名专业有关的高水平学术成就。其中论文须被SSCI、CSSCI、AHCI、SCI或EI网站收录。

  6.考试报名导师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者优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级高档人才、全国出色博士学位论文指导师、文科类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项目者、理工科类有在研国家级重大研究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者。

  2、报名

  (一)在线报名

  1.网报需知

  (1)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njnu.edu.cn),提交报名信息。没有完成网报者报名无效,责任自负。

  (2)考生网报前需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招生公告及考试报名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士招生推行细节(学院联系方法及网站地址见文末附件)。

  (3)考生网报时请慎重选择考试报名类别,考试报名类别即为录取类别。

  (4)普通招考录取时排名方法

  按专业考试报名: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按导师(组)考试报名: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进步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按导师(组)考试报名,其它学院均按专业考试报名。

  2.网报时间

  (1)直接攻博考生:2025年11月15日

  (2)“学校进步计划”考生:2025年11月16日-21日

  (3)硕博连读考生:2025年11月23日-26日

  (4)定向就业考生(不含专项和专业学位博士):2025年11月28日-12月4日

  (5)普通招考考生(含各专项和专业学位博士):2025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6日

  3.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时间及地址

  (1)直接攻博考生:2025年11月16近日

  (2)“学校进步计划”考生:2025年11月22近日

  (3)硕博连读考生:2025年11月27近日

  (4)定向就业考生(不含专项和专业学位博士):2025年12月5近日

  (5)普通招考考生(含各专项和专业学位博士):2025年1月17近日

  各类考生考试报名材料均提交至所考试报名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4.考试报名材料清单

  请考生严格根据以下材料清单需要筹备考试报名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

  (1)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3)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海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提供届生证明(实行弹性学制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小学二年级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就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已获得提前毕业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处、部)公章)或学生证。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及本科阶段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考试报名直接攻博考生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状况及其成就,着重讲解筹备攻博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的。

  (7)科研成就目录1份(包含论文、专著、课题、创造专利及获奖等),并提供近三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就复印件(低于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被SSCI、CSSCI、AHCI、SCI或EI网站收录的论文须提供网站收录或检索证明)、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低于1项,除理工科应届考生可为课题参与人外,其他考生须为第一主持人)、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低于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成就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8)专家推荐书两份(我校研招网“文档下载”处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9)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考生登记表(限考试报名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试报名资格审察表(限考试报名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与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1)2025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试报名资格审察表(限考试报名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2)学院博士招生推行细节中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材料,请至有关学院网站查询。

  (二)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对考生考试报名材料进行审察、评议。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考核名单由学院确定并公示。通过学院初审的定向就业考生和“学校进步计划”考生考核名单及其考试报名材料须一并报研究生院,由学校审定并公示。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步骤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考试报名材料到考试报名学院报到并进行现场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考生报到时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就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研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同时知道学院有关考核的安排。

  2.资格审核时间及地址

  (1)普通招考考生:2025年3月,具体时间地址届时由考试报名学院公告。

  (2)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进步计划”考生:以届时公布的工作公告为准。

  3、考核

  (一)以普通招考方法考试报名博士生考核安排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考试考哪几科为英语、俄语或日语,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具体时间地址待定。外国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英语困难程度与CET-6考试相近,日语困难程度与N3考试相近,俄语困难程度与大学俄语六级考试相近。

  外国语初试科目为英语且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

  ①CET-6≥440。

  ②IELTS≥6.0。

  ③托福≥85。

  ④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的学习、工作历程。

  外国语初试科目为其他语种者,免考条件参照英语免考标准实行。

  2.专业基础考核

  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考试方法将在考试前依据具体状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届时查询学校及学院有关公告。

  3.学院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由各学院组织,考核时间为2025年3月,考核地址、方法见各学院博士招生推行细节(报名前发布)及学院综合考核方法(考试前发布)。

  (1)考核内容分为常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多数。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常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革新能力与对本学科前沿范围及最新研究动态的学会状况。同时还将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等。

  (2)考核形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实验技能操作、PPT汇报(汇报内容由学院自定需要)、写作科研报告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进行。

  (3)专家组对考生考核状况打分,最后形成学院综合考核成绩。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A+专业基础课成绩×B+学院综合考核成绩×C。A、B、C为各阶段考核项目占综合成绩的网站权重,具体比率由学院在博士招生推行细节中明确(其中,B高于20%)。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进步计划”考生考核安排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进步计划”考生的考核以届时公布的工作公告为准。

  4、录取

  按考试报名方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德智体全方位衡量,择优录取。各阶段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最迟于2025年5月31近日调入我校,不然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体检需要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25〕2号)、《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实行。

  6、学制与学费

  (一)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4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硕士阶段)学制6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低于7年。

  (二)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学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2万元。

  7、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研究生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奖学金等;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职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推行建议》。

  对于录取的“学校进步计划”博士生,入学后学校将一次性给予8000元科研启动资助经费与8000元生活补贴,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8、其它

  (一)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括“直接攻博”及“硕博连读”人数。

  (二)“学校进步计划”博士生专项计划单列。

  (三)导师的招生计划如在“直接攻博”或“硕博连读”招生阶段用完,则不再同意下一阶段考生考试报名。

  学院考试报名方法若为按专业考试报名,则考生报名时填报的导师仅作为考买卖向,后期学院将依据实质状况,在招生专业介绍中公布的导师(组)范围内为录取考生安排导师(组),考生可选择同意安排或舍弃录取资格。

  学校在录取阶段对增量计划进行配置。获得增量计划的学院依据考试报名方法,集体研究决定计划投放的专业或招生专业介绍中公布的导师(组),并遵循择优原则进行录取。

  (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率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五)人文社科类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入选期刊指CSSCI来源期刊目录、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来源集刊目录。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网站收录期刊。未尽事宜,按我校有关科研评价与认定规定实行。

  (六)对于论文“发表”的认定标准:人文社会科学论文应正式出刊,理工科论文应在线发表。

  对于“高水平”学术成就的认定标准:以招生年度学院备案的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就目录为准。

  (七)考生因考试报名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置。若因此导致考生不可以复试或没办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现役军人考试报名博士生,按军委政治工作部规定办理。

  (九)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

  (十)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不是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舍弃考试报名者报名成本不退。

  (十一)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由学校安排住宿,成本自理。

  (十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本年度招生计划4人,不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内。

  对口支援高校、师范协同专项计划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用单独的招生指标,不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内。

  (十三)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新颁布有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十四)招生政策和时间如遇调整,将准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有关公告。

  (十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六)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网址:http://yz.njnu.edu.cn

  邮编:210023

  联系地址:南京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笃学楼40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85891227(传真)电子邮箱:yzb@njnu.edu.cn

  监督电话:025-85891893(研招办)025-85891511(监察)

  附:各学院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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