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报名 京内 招生单位的考生,应按以下规定选择报考地址:
考试报名京内招生单位各类考试方法的考生,应选择考试报名单位指定的报考地址(参见公告2、公告3、公告4)。
2、考试报名 京外 招生单位的考生,应按以下规定选择报考地址:
1、考试报名京外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考试方法的考生(不含考试报名中国科技大学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地址:
1115北京印刷学院、1117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13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考试报名京外招生单位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考试方法的考生(不含考试报名中国科技大学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地址:
1153中国政法大学、1166中国年轻人政治学院。
3、考试报名京外招生单位全国统考考试方法的考生(不含考试方法为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考试报名中国科技大学、考试报名应试考试考哪几科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越3小时的专业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地址:
1105北京工业大学、1107北京理工大学、1108北京科技大学、1110北京化工大学、1133中国传媒大学、1153中国政法大学、1154 北京联合大学、1166 中国年轻人政治学院。
4、考试报名中国科技大学的考生,需要选择 1188中国科学院大学作为报考地址。
5、考试报名京外招生单位,且考试报名应试考试考哪几科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越3小时的专业(即:考试报名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介绍中,业务课2考试考哪几科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需要选择1116 北京建筑大学 为报考地址;其他考试报名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能选择该考试知识点。
6、考试报名京外招生单位单独考试 、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应选择北京的报考地址,应选择考试报名单位所在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地址。
报名期间,将依据以上报考地址的最大容纳考生数目结合已报名缴费考生人数,实时关闭相应报考地址接收考试报名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的功能,以对考试报名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考试知识点分流,请考生注意实时的网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