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起名字单已经公示,请各位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根据需要准时完成以下工作:
1、提交体检报告
根据《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推行方法》工作安排,如复试阶段未在我校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按需要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具体提交时间、提交方法以学院公告为准),体检需要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七十三条为准,未达到体检需要的,我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提交定向就业合同
依据有关规定,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合同是归档的要紧材料之一,请务必看重。
请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普通计划的考生,下载并填写云南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附件1)并根据拟录取学院工作安排提交,学校统一办理签章手续后由培养单位返回。逾期或无故不交可按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拟录取的考生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须联系拟录取学院签订对应的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合同具体提交方法和时间节点以拟录取学院公告为准。
3、调档函有关事情
我校今年继续实行网上自助打印调档函。各位考生可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6:00起登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软件(https://stuyz.ynu.edu.cn/),通过调档函打印模块下载本人调档函,彩色打印后至有关单位调档。请根据调档函需要按时完成调取档案工作。有关事情说明:
(一)需要调档的考生
1.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11非定向就业,非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的所有考生。
2.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定向委培单位为所在生源地教育厅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所有非在职考生。
(二)无需调档的考生
1.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除外)。
2.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本校应届生调档工作由研究生院与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协调处置)。
(三)调档函使用详解
1.假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不接收彩色打印调档函的,可由考生本人联系拟录取学院说明状况,学院将提供纸质盖章版的调档函。
2.调档函抬头由考生依据实质状况自行填写。
3.请严格根据调档函上的时间节点、邮寄地址等需要办理。档案未寄达考生,按我校学工部有关规定不能参加在读期间的奖助学金评定。
4.拟录取考生的档案一经调入我校后,在读期间若无特殊缘由,一律不允许调出。
5.各学院档案接收地址及接收人信息详见《云南大学2025年档案接收地址及接收人信息》(附件2)。
请不要将个人档案直接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
4、维护录取材料邮寄地址有关信息
我校录取公告书及有关材料发放时间预计为7月初,发放形式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为主。各位考生接网站收录取材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默觉得在线报名时在研招网填写的数据,为保证有关信息的准确性,请务必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10:005月30日上午10:00期间,登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软件(https://stuyz.ynu.edu.cn/)通过录取公告书邮寄地址维护模块进行检查。若因毕业已离校、家庭住址或手机号码变更等缘由确需变更信息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关于录取材料发放事情我校将另行发布公告,请维持关注。
5、保留入学资格办理
依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质状况,考生确因工作或其他特殊缘由不可以在录取当年按时入学的,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赞同,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于收到录取公告书将来,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yjs-grs.ynu.edu.cn/),在学籍异动申请模块新建异动申请,用户名为学号(录取公告书上查看),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字母均为小写)。
特别注意:考生成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后,假如入学当年学费、学制与其他录取政策等有变化,以入学当年的有关需要和规定为准。
6、线上申办云南大学校园生活卡
研究生新生可参照学校财务处发布的《关于研究生新生办理云南大学校园生活卡的温馨提示》(附件3),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至6月3日下午17:00期间通过招商银行APP在线申请开卡。此银行卡将用于发放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类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助研助管助教等各类补助。申办成功的银行卡将随录取材料寄出,请妥善保管。办理咨询电话:0871-63182380(招商银行);0871-65032387(云南大学财务处)
7、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党员要主动向录取学院报告党员身份,并在开学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我校。组织关系转接原则上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管理软件,新生党员可联系原组织关系所在省份(单位),通过系统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到中共云南大学XX学院委员会;原组织关系所在省份(单位)尚未达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管理软件联网的,开学时由党员本人将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录取学院办理有关手续,介绍信由外贸原单位具备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介绍信抬头填写为中共云南大学XX学院委员会,组织关系去处填写为云南大学XX学院(即拟录取学院)。学院党委及组织关系联系人详细情况见《云南大学各院级党委组织关系联系人名单》(附件4)。
8、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线上转接
具备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新生团员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线上转接团组织关系。
1.由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或就读学校的团组织从智慧团建系统线上发起转出申请,经原就读学校的团组织审批赞同后即可转入。
2.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二)线下转接
具备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新生团员入学后,应向所在院级团组织递交团员证(可附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院级团组织在学生本人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接栏盖章办理。
9、户口有关问题
定向生与户口在昆明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是居民户口的研究生不转户口关系;非定向生(昆明五城区以内是居民户口的研究生除外),可按自愿原则决定是不是将户口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将不保留学生户籍,想转户口的非定向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户口迁移证(外省考生)或者户口本原件(省内考生)、录取公告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彩色一寸照片一张。其他户口有关问题可咨询:呈贡校区0871-65930322;东陆校区0871-65033862。
(一)办理需要
1.迁移证上项目需要填写齐全,其中名字需要与《录取公告书》的名字一致;迁移证上身份证号码明确,且需要与迁移证上的出过生日期一致;籍贯/出生地需要写明至市县(如:云南昆明);需要盖章齐全明确。
2.学生户口在校期间,不同意入校前个人户籍信息的更改(如:名字、出过生日期、民族)。
3.为了确保户口信息的准确性,请在户口迁移证的反面用铅笔注明血型、身高、学院及联系电话(需要能联系到本人)。
4.户口迁入手续办理时间为:办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近日,过时恕不受理。
5.新生在完成报到后根据截止时间自行到两校区提交落户材料。
(二)在呈贡校区就读的同学请筹备以下材料:
1.户口从省外迁至学校的需筹备:户口迁移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寸免冠照(彩色或黑白)、录取公告书复印件。
2.户口从省内(云南内)迁至学校的需筹备: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户主第二页、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寸免冠照(彩色或黑白)、录取公告书复印件。
3.迁往地址为:云南昆明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云南大学。
(三)在东陆校区就读的同学请筹备以下材料:
1.户口从省外迁至学校的需筹备: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公告书复印件、一寸免冠照(彩色或黑白)。
2.户口从省内(云南内)迁至学校的需筹备: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户主第二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录取公告书复印件、一寸免冠照(彩色或黑白)。
3.迁往地址为:云南昆明翠湖北路52号云南大学。
10、其他
后续工作如有变化,我校将准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公众号公告,请持续关注。
特此公告
附件:
1.云南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
2.云南大学2025年档案接收地址及接收人信息
3.关于研究生新生办理云南大学校园生活卡的温馨提示
4.云南大学各院级党委组织关系联系人名单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5日
有关附件
附件【附件1. 云南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pdf】
附件【附件2. 云南大学2025年档案接收地址及接收人信息.xlsx】
附件【附件3. 关于研究生新生办理云南大学校园生活卡的温馨提示.pdf】
附件【附件4. 云南大学各院级党委组织关系联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