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与单位,“985工程”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学校全方位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方位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2025年继续招收硕士研究生并依据有关文件精神与需要制定招生简章。
01
招生学科目录
考生须在考试报名前查阅《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目录》(以下简称“招生学科目录”),明确招生院系、招生学科及研究方向(含“学习技巧”)、招生计划(即招收人数)、推免招生计划、初试科目、总学费、学制(即基本修业年限或基本学习年限,以下同)、备注等信息。其中,“招生计划”供参考,最后招收人数可能依据生源状况、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并综合学校进步需要等有所调整。
02
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国公民。
2. 拥护中共的领导,品德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需要。
4. 学业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1、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同)及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25年9月1近日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然录取资格无效)。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职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即2025年9月1近日毕业)的职员,与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其学业水平须满足:高职高专毕业生或本科结业生在毕(结)业后,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考专升本阶段、自考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8门与考试报名学科有关的本科专业必学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在研究生复试阶段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学考试办出具的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职员。
(5)满足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学业需要(详见招生学科目录备注)。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实行:
1. 考试报名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须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需要外,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2. 考试报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须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需要外,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含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3. 考试报名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范围[代码为04510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及工程管理中的工程管理范围[代码为125601]这5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须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一)中第1-3项需要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25年9月1近日毕业);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25年9月1近日毕(结)业);或已获硕士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25年9月1近日毕业)。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建议》(教研〔2025〕2号)有关规定实行。
4. 考试报名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前置专业一般应与所考试报名学科(方向)有关。
5. 考试报名非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2025届及之前本科毕业生),且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在职职员。
6. 考试报名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建议从事与考试报名学科有关的职业。
(三)其他说明
1.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2. 在校研究生若考试报名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赞同并出具校级证明。
3. 我校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
4. 现役军人考试报名还应遵守军队有关部门需要。
03
报名方法
(一)推荐免试报名
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管理软件”(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同意待录取,有关工作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工作方法》及各院系工作细节。
特别提醒: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能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然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包含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报名,并对在线报名信息认真核对、确认。在线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作修改。凡因逾期,或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报名条件、需要,或因填报不真实信息及误填、漏填信息,或因提供不真实材料及不根据需要提供材料等缘由而不可以完成在线报名、网上确认,不可以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不可以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在线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预报名日期:2025年十月9日至十月12日,天天9:00-22:00.
报名日期:2025年十月15日至十月28日,天天9:00-22:00.
需要注意的地方与说明:
(1)“预报名”与“报名”皆为有效报名。
(2)考生报名前须确定是不是符合我校考试报名条件、需要。不符合报名考试报名条件、需要的,将不准予考试。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报名需知,并根据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地址及本简章需要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4)考生在在线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5)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6)考生报名时须按需要如实、准确填写学习状况并提供真实材料。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有关约定及需要。应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状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考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状况。
对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严肃处置。
(7)考生选择“报考地址”遵循如下原则需要: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本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
②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
以“工作所在地”选择“华东师范大学(3111)”报考地址的考生,须提供本人2025年起连续6个月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缴证明;其中的2025届毕业考生仅须提供本人2025年起连续3个月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缴证明。
上述需要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公告为准。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9)我校将在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另行公告)。
(10)考生在线报名成功后,应密切关注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地址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公告、公告,主动知道考试安排、需要等事情,积极配合完成有关工作。
(11)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在线报名时按需要填报有关信息;上级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2)依据上级有关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质,我校2025年骨干计划面向04教育学、07理学、08工学、10医学、14交叉学科等门类下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招生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规则等最近另行公告。
(13)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与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需要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与入伍、退役等有关信息,并须在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有关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规则等最近另行公告。
(14)“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上海中小学(婴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教育硕士研究生结合招生项目”最近另行公告。
2. 网上确认
考生应密切关注并根据有关报考地址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应积极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依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04
考试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1日至22日(北京时间:天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详见准考证)。
2. 各招生学科初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初试方法均为笔试。
3. 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在线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用期间不能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状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需要及其他学术需要。
学校实行差额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5年3月下旬至4月初。部分招生学科计划数分配至研究方向,复试录取根据研究方向排序(见招生学科目录备注说明)。
复试将考查考生的革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将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将进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硕士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含调剂)各项工作届时将在学校复试录取方法及各院系推行细节中公布。
05
录取
学校在招生计划内,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状况与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起名字单。
06
体检
录取体检工作一般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并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25〕2号)等文件规定的需要实行。
07
学费、奖助和住宿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学费信息详见招生学科目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各种资助政策。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当年住宿资源匹配状况确定;超越学制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08
学制、学历和学位
学制因招生学科及研究方向、学习技巧等而异,详见招生学科目录。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和必学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与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09
其他说明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试前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能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一试题内容等有关状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中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置;其中,在校考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的考生,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或举办任何考试前辅导班,不提供考试试题。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遵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实行。若上级部门发布或作出新的工作需要,学校将遵照实行。
(四)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区域研究生招生工作待教育部部署后再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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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对招生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公示,同意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或投诉,可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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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部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闵行区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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