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拟录取考生须进行体检、办理人事档案调取,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1、体检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的需要,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尚未递交体检表的拟录取考生须于5月十日前邮寄至各有关招生学院。
体检表需要为近三个月内进行的检查项目,须含血常规、肝功能和胸片检查。
2、档案调取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均需调取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调档函已由各招生学院发放至拟录取考生,考生须将调档函空白部分填写完整,交给本每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手续。本校(含东方学院)应届毕业生无需用调档函,由学校统一调档。
调档时间:2025年9月1近日。请在7月和8月期间将考生本人的人事档案寄至我校各招生学院,不要提前寄送。
3、党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在各省党员信息管理软件上进行填写,具体去向应选择中共浙江财经大学XX学院委员会。当地尚未开通党员信息管理软件的省外考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具体去向应写中共浙江财经大学XX学院委员会。
4、定向就业协议
依据教育部规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正式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均需签订协议,定向就业协议由有关招生学院发放至拟录取考生,请于5月十日前交至各招生学院。
5、录取公告书
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公告书预计于6月中下旬寄出。
5月上旬,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开放录取公告书邮寄地址修改通道,请准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