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思政司函〔20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需要,教育部决定在2025年继续推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进步改革委员会下达的2025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专项计划包含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等有关专业,招生名额不能挪作他用。
2、招录需要
1.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向当地区高校广泛宣传有关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擅长科研革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考试报名,并做好资格审察工作。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督导把关。
2. 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要依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的培养目的,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方法和方法。严格实行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规定,确保命题、制卷、保管与考试现场管理、评卷等每个环节公平公正,维护专项计划的好声誉。
3. 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要加大复试工作,由招生单位及其所在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所在学校一同组织复试。要组织包含指导师在内的五人及以上复试小组,依据学科的培养需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性质和特征,考察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与工作实绩,择优录取,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
4. 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率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原则上,招生单位本校生源不可以超越其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招生人数为9人的招生培养单位,原则上应有1个以上的名额招录西藏、青海、宁夏等没委托招生培养单位省份的生源。
5. 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根据专项计划需要进行招生,不能放宽条件或调整名额。在正式录取前,须将拟录起名字单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备案审核。
3、考试报名条件
1. 考试报名职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考试报名职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 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备硕士学位,有2名具备有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低于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将来出生),身体健康情况符合考试报名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需要。
4、联系方法
1. 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法(见附件3)。
2.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教育与互联网处
联系人:李 魏,王 磊
电 话:010-66097155,010-66096328
附件:(点击查询)
1.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2.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试报名资格审察表
3.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法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