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合作办学优势 疏解出国留学难点
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负责人就通过中外合作办学途径解决新冠疫情期间部分出国留学职员赴境外就学困难有关工作答记者问
受新冠疫情影响及各国(地)签证、航班等政策限制,国内部分出国留学职员赴境外就学受阻。教育部允许部分高校采取临时举措,通过适合增加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与中国大陆(祖国国内)与港澳台区域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招生名额,为出国留学受阻的学生提供更多就学选择。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1. 问:据悉,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部分出国留学职员赴境外学习受阻。为解决这一群体的实质困难,教育部采取了什么政策举措?
答: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范围内学生流动遇阻。因各国(地)入境、签证、航班等政策限制并考虑境外疫情风险,部分中国学生于今年秋天赴境外国家和区域留学的计划被迫改变、延迟甚至取消,部分学生面临升学困境。
党和国家对此高度看重,十分关心这部分学生的学业问题。为切实回话社会关切和需要,解决这种学生的现实困难,教育部做了很多研究,采取了系列专门政策举措。一是合理引导学生在国内通过远程教育方法继续完成学业,同时准时回话解决留学职员常见关心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政策性问题,明确留学职员受疫情防控影响没办法按时返校而选择通过在线方法修读部分课程,与因此致使的其境外停留时间不符合学制需要的状况,不作为影响其学历学位认证结果的原因。二是在确保教育公平的首要条件下,允许高校通过签订协议等方法,接收出国留学职员先行在国内高校借读学习。三是允许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与中国大陆(祖国国内)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保证教育公平的首要条件下,考核招录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出国留学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为学生提供国内求学机会。四是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部门积极与驻在国教育部门和高校联系,敦促其妥善解决我留学职员学业受阻问题。五是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支持指导。
2. 问:作为手段之一,教育部临时允许部分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适合增加招生名额,为原计划出国留学、受疫情影响出国受阻的学生提供国内就学机会。请介绍这项政策的背景和主要考虑。
答:历经多年探索,中外合作办学已成为国内教育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教育对外开放的要紧形式。中外合作办学以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为特点,丰富了国内多元化教育资源供给,达成了学生不出国的留学。在教育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招生录取方法等方面探索改革革新,成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新引擎。
目前形势下,部分出国留学计划遇阻的学生期望在国内寻求就学机会。有关高校也表达了明确意愿,期望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招录部分出国受阻的出色学生,缓解学生燃眉之急,承担高校社会责任。经深入研究论证,教育部充分考虑中外合作办学在教学语言、培养模式等方面与出国留学高度契合、相互贯通的特征,可以此为途径解决部分出国留学职员的实质就学困难。因此,作为疫情期间特殊安排,教育部允许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与中国大陆(祖国国内)与港澳台区域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招录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出国留学生,疏通学生就读出路,提供更多就学选择。
3. 问:此次招生政策的招生对象主要涉及哪类学生?
答:已持有境外大学录取公告书、原计划于2025年秋天学期攻读境外高校本科或硕博士研究生的中国大陆(国内)籍学生符合基本报名要求。各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和本校实质状况设置报名要求和录取标准,公开招生简章。
4. 问:此次招生使用什么样的招生方法?
答:此次扩大合作办学招生不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占用高校原有招生指标,对高校其它各类招生不产生影响。招生工作遵循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保证水平的原则。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以适合形式组织招生考试,录取标准高于外方合作办学者相同种类专业在其本国的规范。学生完成学业后,达到学业需要的,仅颁发外方高校学位证书,并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有关高校应拟定详细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对象、招录程序、录取标准等,严格保证招录工作公平公正。
5. 问:依据此次招生政策,什么院校参与招生?
答:依法在办的可颁发外方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与中国大陆(祖国国内)与港澳台区域合作办学机构和部分项目所在高校,依据自己意愿和实质办学能力,在与外方及港澳台合作单位就招生策略达成一致的首要条件下可拓展招生工作。参与此次招生的有北京、浙江、广东等19个省市的约90个中外合作办学与中国大陆(祖国国内)与港澳台区域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具体清单可参考以下链接。
(链接:参与扩招的院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