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厅函[2025]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练习管理部,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国发〔2025〕35号)需要,以服务国家需要为导向,以提升水平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才选拔的科学性,促进拔尖革新人才崭露头角;进一步加大招生规范管理,完善健全规章规范,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考风考纪,严查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具体需要仍按《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方法》实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3月24日